重庆交警大队不合理设置禁行标志,不到两年,
自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十年来,各级人民法院首次审结行政案件283.1万件。 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行政诉讼法修改十周年典型案例,重点关注征地拆迁、行政处罚等行政案件多发领域。正常右转却驶入禁行路段,不到两年抓获车辆5814辆 在秦某某诉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的诉讼中,重庆綦江区公安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建议书、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交通巡警支队民警A某右转 T 形路口并进入初级 SC胡扯。道路前方或右侧没有“禁止右转”标志。但在道路左侧及距右转约30米的地面上设置了“禁止右转”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2018年6月16日,秦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车在丁字路口右转行驶30米。道路左侧出现了“禁止入内”的交通标志,地面上也出现了“禁止入内”的交通标志。秦某某遇到困难,就骑上了禁行路段。 2018年7月5日,綦江交巡警支队发布《治安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认定秦某在小学某路段逆向驾驶小型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决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秦某某不服,向綦江区提起行政复议重庆市公安局.綦江区公安分局于2018年8月21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綦江交警支队作出的前述处罚决定。据政府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6月21日至2019年5月10日,涉案路段共被采集设备抓获列车5814列。随后,秦某某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前述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法院认为,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不合理。 2019年9月,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对覃某的诉讼作出行政驳回的一审判决。 2020年9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行政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本案涉及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根据规定,交通标志必须设置在道路右侧或者道路上方。也可以根据情况放置在左侧,或者同时放置在两侧。因此,綦江交巡警支队在道路左侧设置了涉案禁止标志,符合规定。不过,作为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除了遵守相关规定外,还应考虑相关交通设计的合理性等因素。秦某骑行通过丁字路口时,路口前或其他相应位置均无“禁止右转”标志。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的反应是你可以在这里右转。由于可以右转,所以右转后的路通常是可以通行的。在这种情况下,綦江交通虽然fic巡逻支队在禁行路段起点处设置了禁行标志,却没有在起点前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导致机动行驶到移动路段后,汽车驾驶员很容易越过禁行道路。结合cat考虑不到两年时间,该路段已有5814辆车辆因同一行为被监控,法院认定交通标志标识不合理。秦某某请求撤销綦江交巡警支队作出的处罚决定和綦江区公安局作出的涉案复核决定成立。法律专家:交警支队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精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善治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六款规定,对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民事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先生解释道,即使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字面意思,但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给人民群众造成严重危害或者重大不便,则显然是不当的。他评论说,本案中,綦江交巡警支队虽然在禁行路起点处设置了禁行标志,但没有在起点前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导致机动车驾驶人进入前方路段后很容易穿越禁行路。 “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该路段的车辆数量达到了 5,814 辆。对该路段进行了类似行为的监测和获取,显示此处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明显无效。 “法律不会强迫人们为难”。随后,人民法院向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交通管理部门优化交通标志设置,解决了该路段因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问题,达到了“立案、规范、引导”的效果。 新闻记者、荥阳编辑、刘梦洁、校对、张彦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则包括照片或视频)由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网易HAO用户上传发布,网易HAO为社交媒体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 上一篇:前巴塞罗那候选人丰特
- 下一篇:没有了
